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局报来《关于批准施行<枞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的请示》(枞环〔2020〕148号)悉。根据县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意见,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
二、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要依法对外公布,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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