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津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落实,建立机构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党委书记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政委,镇长任指挥长,联系村科干、派出所所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民政办及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林业助理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并且分片负责。
二、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火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各村也应务必组织一支20人左右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报镇指挥部。
2.各村落实相应应急车辆,随时调配使用。
3.相关器械由镇人武部备足、备齐。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站之能胜的目的。
三、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际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上专职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四、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各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电话:0562-3600041。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并记录好起火位置,火场态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和相关领导以及防火办公室。
五、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后,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参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
2.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时,由镇防火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人员负责带路。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乱打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组负责物资,器械运送到安全的指定地点,同时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和道路畅通。
2.因扑火等发生的伤情,医疗人员组织及时救护,能当场救治的采取临时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救治的应立即送到医院,并报告指挥部。
六、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防火领导小组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政府牵头,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