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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义津镇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义津镇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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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津镇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5 09:42 来源:义津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义津镇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提升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基本原则,突出中心村建设和主干道路两侧、集镇区环境整治,坚持“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梯次推进,着力形成“一心双核三线四片”建设格局,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计划

在巩固提升已建成点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美丽中心村建设,积极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2020年完成1个省级中心村牛集村胡庄中心村。

三、主要完成四项工程建设任务

(一)已建中心村提升工程

制定出台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加强中心村污水设施、卫生保洁、道路设施、亮化设施、公共设施和绿化管养护等,实现村容村貌提升。根据中心村资源条件和特色产业基础,坚持产村融合,扶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乡村旅游业,实现特色产业提升。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探索建立“财政补助一部分、社会资助一部分、村集体和村民自筹一部分”的筹资机制,加强硬件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提升。镇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建中心村提升工程进行适当补助。

(二)新建中心村建设工程

1.垃圾处理。县与北京环卫公司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可按照“户集、村收、北京环卫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实行卫生化填埋和垃圾发电等方式达到无害化处理。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卫生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步伐,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及旱厕,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5.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6.污水处理。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人工湿地、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7.沟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高宽带普及率。

9.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四、实施步骤

(一)选点阶段(201910月)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已选定省级中心村的周边范围内,按照中心村布点规划要求,突出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群众积极性高、能连片发展的原则,择优选择省级中心村牛集村胡庄等自然村民组进行建设整治。

(二)规划阶段201912-20203月)

镇美丽办统一选择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并配合县美丽办编制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规划,规划编制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明确中心村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有序组织实施。中心村规划经专家评审后统一报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预审后,报县规委会审批,经批准后实施。

(三)建设阶段20204月)

中心村根据规划编制组织施工图设计,确保5月中旬开工建设,5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招标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动农户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中心村要在201912月底前完成村民理事会组建工作,并将组成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镇美丽乡村办备案。村民理事会要全过程监督中心村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情况。

中心村工程要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完善相应手续;在实施过程中,应本着“保基本、促民生”的原则,坚持进度、质量与安全并举,建设与资料同步完善。镇美丽乡村办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心村的实施情况予以督查。

(四)验收阶段202011月)

中心村实施完成后,先由镇美丽乡村办组织对中心村建设情况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美丽乡村办申请验收。县美丽乡村办组织人员对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规划引领。以中心村为单元,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文化优先为原则,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完成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充分衔接,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项目顺利实施。

(二)坚持整治先行。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清拆后整治、先整治后建设的工作思路,优先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污泥)、“四拆”(拆除违章建筑及危房、有碍观瞻的厕所、破旧院墙、猪圈和柴房)、“一改”(改造房屋外立面)、“一集中”(垃圾实行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春节前集中开展各主干道路以及县乡道路环境治理工作,清理沿路沿线暴露的生产生活垃圾、杂物等,完善卫生保洁设施,基本消除垃圾污染问题。同步推进集镇建成区、中心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建立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行机制。

(三)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村委会、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探索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的农村建设管理机制。

(四)坚持注重特色。因村制宜、突出重点,依托山水、人文、产业等资源,精心设计载体,彰显村庄特色,形成“一景、一业、一貌、一品”。

(五)坚持资源整合。通过项目带动、资源整合,与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村庄整治、“人居环境”等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完善三大机制:“党政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机制;“村为主、乡镇总负责、县直部门参与指导”的建设机制;“县领导联系、部门帮扶、村企合作”的联建机制。中心村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明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将建设美丽乡村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牛鼻子”来抓。行政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主体,要强化属地责任,实行村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镇美丽乡村办负责指导全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镇城建办重点负责集镇建成区环境整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村镇建设所负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财政所负责落实县级专项资金和指导督促涉农资金整合;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用地政策;供电所、电信、移动负责落实中心村杆线整治工作;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指导督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强农村环境执法监管;镇农办督促实施人居环境治理和负责指导中心村产业发展工作;镇妇联、文化站督促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利站负责指导督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河沟渠塘整治工程。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村民自筹、村企共建、招商引资、项目补助、镇级补贴、县级奖补”的原则,千方百计拓宽美丽乡村建设的投资渠道。2020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与省市专项资金一起统筹安排下达至各中心村。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考核验收,对中心村实行以奖代补。乡镇安排配套资金并列入预算。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整合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编制储备项目,主动与省市县对口部门联系,争取省市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向中心村倾斜。特别是省级中心村,村级组织要制定村民投工投劳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创建积极性。

(四)营造创建氛围。各村要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实行半月一督查、每月一调度、双月一通报的督查机制,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化和具体化。把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作为考核各分村科干、各村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村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