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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43-4/202106-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藕山镇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藕山镇关于印发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587344
藕山镇关于印发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18:02 来源:藕山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居)民委员会:

因区划调整和人事变动结合枞环委办〔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将《山镇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藕山镇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镇环境监管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铜环委办〔2020〕60号)和《枞阳县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办〔2018〕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有效维护环境安全,着力推进全镇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村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全镇建立镇、村三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

    三、网格体系

按照“条快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主要划分依据,将我镇环境监管网格化分为镇、村三四级网格,做到监管网格之间无缝对接、不留死角。环境监管网格按照“本级监管,上级包保”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责。环境监管执法中政府承担领导责任,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网格环境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具体工作。逐步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工作机制,营造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局面。

    (一)网格化分及职责

    1、三级网格:全镇行政区域建立1个三级网络,镇政府为责任主体,荣海鹏、慈代红为本级网格长,荣光友和杨琢胜为直接责任人。(枞阳县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

    职责: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和环境污染纠纷;及时制止、查处(或协助查处)、上报辖区内生态环境破坏、企业违法排污、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环境监管台帐,按要求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四级网格的划分和监管职责、负责人及责任等的确定由三级网格长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划定,并报县环保局备案。三级监管网格对每个四级监管网格监管工作进行包保监督,确定1名党政领导为监督主管领导,镇联系村(居)干部为监管员。

    2、四级网格: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全镇建立10个四级网格,村(居)委员会为责任主体,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本级网格长,村(居)委会主任为网格直接责任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村由村委员担任),村会计为网格联络信息员,“两委”成员实行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三级网格领导机构报告;协助上级网格查处环境纠纷、环境执法、宣传引导、信息报送等基础性工作。

    (二)网格运行

    巡查: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立即向上级网格和包保领导进行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网格责任人员对属于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上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舆论和社会等监督体系,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考核:各级网格每年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二级网格对三、四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吗,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环保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各网格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摸清污染源详细信息,细化岗位职责,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环境积案。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网格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附件:1、山镇环境监管四级网格联络员名单

2、山镇环境监管四级网格示意图

3、山镇环境监管网格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