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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43-4/202112-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藕山镇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藕山镇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587344
关于印发《藕山镇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18:03 来源:藕山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系统法治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县统计局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统计范围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现将《藕山镇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藕山镇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统计法治宣传标语

                                 藕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抄报:枞阳县统计局

藕山镇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全县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

、时间安排

5月1日—6月30日。

、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1日-5月10日)。制定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到各有关企业。

二)工作准备阶段(5月11日-5月15日)。镇统计站围绕《枞阳县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编制了《欧山镇统计法治宣传资料汇编》,内容包括《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 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三)集中宣传阶段(5月16日-6月10日)。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宣传栏、公开栏开展法治宣传,普及统计业务知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采用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播放滚动字幕,挂横幅、贴标语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以及利用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上门宣传阶段(6月10日-6月20日)。镇统计站组织业务人员深入服务企业(统计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就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企业梳理统计基础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统计基础台账。

五)总结成果阶段(6月21日-6月30日)。镇统计站全面搜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所有统计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统计基础台账。镇统计站带领专业人员,重点围绕统计基础薄弱的统计对象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

二)讲求工作实效。创新形式,紧紧围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严格行使法定职权、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严肃惩戒统计违法行为,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贴近实际,注重成效。

 

统计法治宣传标语

 

1、统计连着你我他,数据准确靠大家。

2、准确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每个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

3、深入学习《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

4、坚持依法统计,反对弄虚作假。

5、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6、数据准确,利国利民。

7、依法诚信统计是最好的信用证明。

8、依法搞准统计,促进科学决策。

9、如实申报统计资料,真实反映经济全貌。

10、夯实统计基础,提升统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