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镇直各单位: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临近学生暑期长假,加之进入主汛期,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我镇青少年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正值天气炎热,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防溺水工作形势严峻。各村(居)、学校、镇直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于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立即行动起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加强防范,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二、全方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各村居、学校(幼儿园)、镇直单位要通过广播、标语、《告知书》等方式大力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镇村干部在入户开展工作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增强青少年儿童家长及广大青少年儿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自觉远离危险区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帮助学生家长提高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加强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杜绝青少年儿童下河、水库、沟渠、池塘戏水玩耍。
三、全面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各村(居)要在江河、湖库、沟渠及池塘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边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周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时段,对私自下水游泳的学生进行及时劝阻。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
各村(居)、学校(幼儿园)、镇直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镇安办要联合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严格督查。对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设立警示标志、监管职责未落实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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