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审查批准枞阳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枞卫函﹝202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我委委托安庆宜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项目(项目代码:2020-340722-84-01-002760)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县山镇大港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1998.5平方米(一期),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1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4.1平方米,总床位150床。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16790.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050.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2.80万元,基本预备费441.39万元,土地费900万元,建设期利息736.13万元。
六、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及《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附件:《枞阳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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