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枞阳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枞阳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民字〔2019〕53号)“我县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9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的规定,此次义津下拨发资金是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月人均900元保障标准,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
2019年12月义津镇社会孤儿基本生活费共涉及鲍*涛等19人,人均补助标准900元/人,合计17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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