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水许可〔2020〕18号
关于枞阳横埠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
枞阳县晨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枞阳横埠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横埠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涉河工程建设。
枞阳横埠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枞阳县横埠镇境内,规划场址4处、占用面积共114.3 hm2,规划装机容量80MW,总投资3.19亿元,年均发电量7264万kWh。
项目共分为西后脑块、谋道后畈块、三姓圩块及牛四圩块,其中:西后脑块位于在新丰圩西侧水面,主要布置光伏阵列、升压站和箱变平台,占地面积约38.31hm2;谋道后畈块位于新丰圩东北角水面,主要布置光伏阵列和箱变平台,占地面积约34.89hm2;三姓圩块位于三姓圩内将军站至三姓圩站之间近堤处水面,主要布置光伏阵列和箱变平台,占地面积约21.55hm2。牛四圩块位于湴湖西侧圩内水面,主要布置光伏阵列和箱变平台,占地约19.55hm2。
光伏支架采用预制管桩基础固定式支架,支架组件立柱最低点高程平设计高水位。单桩支撑,支架基础为PHC-300-AB(B)-70管桩。2×28块一组串共7根桩,2×14块一组串共4根桩。光伏阵列东西向间距0.5m,南北向间距8.0m。
箱变平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平台尺寸8.7m×5.1m,平台顶标高超设计高水位0.5m,周边设置栏杆及上平台的检修钢梯,平台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桩型为PHC-300-AB-70管桩。
升压站布置在西后脑块,洪圩闸南侧25.7m处。平台顺堤方向长89.65m,宽33.85m,分办公生活区、配电装置区和消防泵房三个功能区,采用桩基加框架平台形式,平台顶高程13.90m,梁底高程13.10m;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PHC-400-AB-95管桩。
光伏阵列集电线路沿支架檩条敷设,采用光伏专用电缆;光伏阵列发电单元汇流箱至逆变器采用专用直流电缆,桥架敷设;箱逆变间采用专用交流电缆,沿水底敷设;箱逆变至升压站采用35kV架空线接入,连接顺序为牛四圩块→三姓圩块→谋道后畈块→升压站。
二、应严格落实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优化工程平面布置、集电线路方案要求、堤防防渗处理、堤防防护及其他非工程性防治补救措施。防治补救措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运行。光伏阵列、箱变平台、集电线路均应当布置在堤防迎水侧堤脚线10m范围之外。
三、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工程施工产生弃土弃渣的处置方案及其监督管理,应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批准的处置方案及相关要求实施,不得影响相关水域的水环境质量。
四、你公司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涉及堤防安全的西后脑块、东后脑块严禁在汛期施工。工程施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进度安排报送我局。涉及汛期施工的,应当编制施工期度汛预案报防汛指挥部门备案。工程施工,由该河道堤防管理单位派员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应通知我局参加。
五、施工期间相关堤防严禁重载车辆通行,不得在堤身范围内堆放材料和设备;因项目施工对堤防、堤顶道路及水工程造成损坏,须按原标准及时予以恢复。施工过程中须确保周边交通畅通和安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
六、项目施工期、运行期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统一指挥和防汛调度,服从水利工程建设需要。汛期加强工程段堤防的监测巡查,发现堤防渗漏等不利情形,及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
七、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项目自身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及措施,确保项目的防洪防涝安全。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