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水利局> 重点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 批准结果信息>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07-00215 组配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铜陵港江北港区铁路专用线青口畈大桥、横埠特大桥涉河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枞水许可〔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0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88
关于铜陵港江北港区铁路专用线青口畈大桥、横埠特大桥涉河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1-05 09:37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陵江北港铁路专用线有限责任公

你公司《关于报送铜陵港江北港区铁路专用线青口畈大桥、横埠特大桥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及有关防洪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1月4日至20251月3日。

一、基本同意铜陵港江北港区铁路专用线青口畈大桥、横埠特大桥涉河建设方案。

(一)青口畈大桥

拟建青口畈大桥位于白梅乡,桥梁全长335.64.5m,在距青口畈水库大坝约900m处跨杨市河。全桥孔跨布置为4×32m+1×24m+5×32m,桥体上部结构采用有碴轨道单线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下部结构采用T形桥台、圆端形桥墩,两侧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其他桥墩采用明挖基础。5#、6#桥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平行;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桥梁梁底与左堤之间净高度10.66m,与右堤之间净高度12.44m。

(二)横埠特大桥

拟建横埠特大桥途经钱铺镇和横埠镇,桥梁全长2199.179m,布置为15×32m+1×24m+1×32m+(40m+56m+40m连续梁)+1×32m+1×24m+8×32m+3×24m+1×32m+1×24m+5×32m+1×80m(钢桁梁)+13×32m+1×64m(钢桁梁)+3×32m+2×24m+5×32m,桥体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下部结构采用圆端形实体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1、在钱铺镇黄冲村(DK30+330.14m)处跨越横埠河支流钱铺河,涉及17#~20#桥墩,跨径组合为40m+56m+40m连续梁。桥墩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方向夹角52°。桥梁梁底与左堤之间净高度16.43m,与右堤之间净高度16.06m。

2、在马鞍山水库下游1.8km(DK31+060.5m)处跨越横埠河,涉及39#~42#桥墩,跨径组合为2×32m简支T梁+1×80m钢桁梁。桥墩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方向夹角53°。桥梁梁底与左堤之间净高度9.26m,与右堤之间净高度12.91m。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方案。

(一)青口畈大桥

1、对右侧河道堤防退建、加固。退建距离7.6m,上下游长度200m,与上下游现状堤防衔接,等级一致,为4级堤防,堤顶宽3m,迎水坡1:2.5,背水坡缓于1:3,采用粘土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3。加固长度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00m。

2、对左岸堤顶修复加固。对因施工对左岸堤顶路面造成损坏应修复加固,路面宽度外延至墩台外边线,以1:2.5放坡。

3、岸坡防护。对桥梁上游100m范围内的左、右岸岸坡进行防护,护坡面层采用20cm厚C25素砼,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坡脚采用M10浆砌石小矮墙,上设C20素砼压顶,护岸顶部平滩地高程,设0.8m×1.0mC25砼压盖。

(二)横埠特大桥

1、桥梁跨越横埠河支流钱铺河处

1)河道行洪断面补偿。从现状圬工桥起向上游沿主河槽底高程向右岸滩地平均切8.5m,然后以1:4的坡度放坡至现状滩地高程,开挖长度为桥梁上下游各100m,与原河槽平顺相接,设20m衔接段。切滩补偿面积约为13.07m2

2)右岸堤防加固。对现状堤防采用粘土填筑至23.46m(85国家高程),顶宽4m,混凝土路面,背水坡1:3放坡。加固长度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

3)岸坡防护。对桥梁上游100m范围内的左、右岸岸坡进行防护,护坡面层采用20cm厚C25素砼,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坡脚采用M10浆砌石小矮墙,上设C20素砼压顶,护岸顶部平滩地高程,设0.8m×1.0mC25砼压盖。

2、桥梁跨越横埠河处

1)河道行洪断面补偿。从桥扯处沿主河槽底高程向左岸滩地切10m,然后以1:3的坡度放坡至现状滩地高程,开挖长度为桥梁上下游各50m,与原河槽平顺相接。切滩补偿面积约为27.2m2

2)岸坡防护。对桥梁上游100m范围内的左、右岸岸坡进行防护,护坡面层采用20cm厚C25素砼,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坡脚采用M10浆砌石小矮墙,上设C20素砼压顶,护岸顶部平滩地高程,设0.8m×1.0mC25砼压盖。

三、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项目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于汛前分别报所在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我局备案。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不应削弱降低水利工程防洪标准。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分别报送河道管理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我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河道管理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湖安全管理。防治与补救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局和河道管理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河道管理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我局备案。

五、桥梁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你公司应加强对河道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六、为保证桥梁安全,你公司应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成果,复核桥梁基础埋深等设计指标。

七、项目建设如涉及灌排水系、农田水利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管理要求。

九、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枞阳县人民政府或铜陵市市水利局(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6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枞阳县水利局
                                        202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