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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07-00215 组配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枞阳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连城湖维也纳游艇码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枞水许可〔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01-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88
关于枞阳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连城湖维也纳游艇码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1-06 09:38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中材东园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复枞阳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连城湖维也纳游艇码头涉河建设方案的函》(中材东园〔2020〕0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及有关防洪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该工程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0月主体工程完工,本许可审批属补办手续。

一、基本同意连城湖维也纳游艇码头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连城湖西侧部分维也纳酒店滨湖区域,是枞阳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子项之一。

陆上环境景观面积约为8225,主要内容包括广场铺装、景观小品、景观建筑、照明灯具布置、给水灌溉布置、设施布置、绿化、景观结构设计等;游艇码头分为两个系泊水域,北侧水域采用顺岸泊位浮桥式布置形式,共布置2个游艇泊位,供船长15~16m船舶停靠,南侧水域采用组合泊位浮桥式布置形式,共布置5个泊位供船长4~6m船舶停靠。北侧水域码头长度40m,主浮桥长度为40m,宽度为5m;南侧水域码头主浮桥长度为20m,宽度为2m;支浮桥长度为6m,宽度为1m。

水工建筑物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浮桥、定位桩、联系桥。

浮桥结构采用PE高分子材料浮箱(内部填充聚苯乙烯泡沫)、铝合金框架结构、面板组成。浮箱每个单元为0.96×1.46mm,用连接件将单元体进行拼接,形成连续结构,所有连接件采用不锈钢结构;浮箱上部为铝合金框架结构,主材为硬质铝合金材料6061-T6;浮桥面板为木塑实心面板,厚度为23mm。浮桥采用定位桩锚定,定位桩采用钢管桩,钢管桩桩径500mm,壁厚16mm,桩顶高程均为14.047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桩长21m,钢管桩通过抱桩器同浮桥相连。联系桥采用铝合金结构(定型产品)。桥墩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挡墙下设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300mm厚碎石垫层,墙前临水侧设200mm厚干砌石护底。

码头处地理坐标为:

东经117°12'0.01",北纬30°43'27.38"。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方案。

(一)尽快拆除并清理工程区内施工围堰等所有临时设施,恢复工程区原有功能。

(二)对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沿线岸坡进行防护,护坡型式为水泥混凝土护坡,护坡高度为非汛期常水位11.047m +0.5m以下坡面。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护坡工程设计,并尽快组织实施。

三、你公司应加强对河道、堤防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四、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水位观测站维修改建等,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工程建设要求。

五、维也纳游艇码头广场设计地面标高最高处12.50m,超过此水位时即被淹没,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根据水位情况,及时停止码头作业,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六、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枞阳县人民政府或铜陵市水利局(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6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枞阳县水利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