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枞阳县X039横埠河桥水毁灾后重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估报告书的函》(枞县乡路函〔2021〕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枞阳县X039横埠河桥水毁灾后重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枞阳县横埠镇境内,原有老桥为4-13.0m圬工拱桥,桥梁全长61.5米,全宽7.5米,2020年7月6日,因连降大雨垮塌,成为危桥。水毁灾后重建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梁跨径布置采用3-20米预应力T梁,桥梁全长66.04米,桥梁宽8.5m,横断面:0.5m(防撞护栏)+7.5m(行车道)+0.5m(防撞护栏);0#及3#桥墩布置在横埠河右堤、左堤堤身断面,1#、2#桥墩布置在横埠河河道内;桥梁下部结构为桩柱式桥墩,桩基接盖梁桥台,钻孔灌柱桩基础。
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始动工,现已完工。
二、原则同意防洪评估的结论与建议。项目实际防洪标准约为30年一遇,在30年一遇设计水位条件下,工程重建加大了河道的行洪能力。桥梁在30年、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梁底高程不满足桥下净空高出设计洪水位一米以上安全值的要求。
三、有关竣工资料应报送我局备案。
四、桥梁运行期间,要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你单位应加强对河道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该河道管理单位和我局,并采取处理措施。
五、为保证桥梁安全,你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成果,复核桥梁基础埋深等设计指标,如有必要应对河道内桩柱四周河底进行适当的抛石防护,以确保桥梁工程安全、河势稳定。
六、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管理要求。
枞阳县水利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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