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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202-00053 组配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安徽铜陵汤沟110kV输变电工程跨越白荡湖、汤沟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枞水许可〔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01-1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88
关于安徽铜陵汤沟110kV输变电工程跨越白荡湖、汤沟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01-11 09:58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铜陵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安徽铜陵汤沟110kV输变电工跨越白荡湖、汤沟河涉河建设方案审批的请示》(发展便函〔2021〕18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有关防洪要求,并征求有关河道管理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一、基本同意安徽铜陵汤沟110kV输变电工跨越白荡湖、汤沟河涉河建设方案。

(一)拟建工程于现状35KV汤沟支线跨湖缆线西侧约67m处采用架空方式跨越白荡湖,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涉河铁塔共2座(16#、17#),立塔全高均约53m,钻孔灌注桩基础;跨越档距508m,跨越处缆线弧垂最低点高程为28.47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其中,北岸16#杆塔距背水侧堤脚最小水平距离约46.86m;南岸17#杆塔距背水侧堤脚最小水平距离约17.22m。

控制点位置为(大地2000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下同):

16#铁塔:X=3411534.9007,Y=542092.4020;

17#铁塔:X=3411057.0277,Y=542264.7482。

(二)拟建工程于县农场枫林排灌站以东约130m处采用架空跨越汤沟河,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涉河铁塔共2座(26#、27#),跨越塔呼高均为30m,跨越档距为364m,跨越处缆线弧垂最低点高程为26.57m,杆塔基础外缘距现状汤沟河左右岸大堤背水侧堤脚的距离分别约120.26m、59.88m。

控制点位置为:

26#铁塔:X=3409121.2350,Y=544495.1172;

27#铁塔:X=3408898.6410,Y=544784.3877。

二、工程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工程跨河部分的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

三、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项目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施工安排等报送涉及的地方河道管理单位备案,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涉及的地方河道管理单位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洪工程和设施的保护。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局和地方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我局。

四、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线路废弃不用或达到设计寿命后,你公司应做好线路、铁塔和塔基的清除善后工作。

六、今后如因河道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且不得提出任何补(赔)偿要求。

七、项目建设如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日期超过许可有效期截止日,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八、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枞阳县人民政府或铜陵市水利局(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6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枞阳县水利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