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和批示精神,县安委办草拟了《枞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
tlszyxajj@@@@163.com;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件至:铜陵市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3日。
附件: 枞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关于《枞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1年3月23日
枞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征求意见稿)
一、县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一)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2.将安全生产纳入县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乡镇党委向县委述职的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责任。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县委对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
6.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2.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政府向县政府述职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在乡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安委会全体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半年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县政府有关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支持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尽职免责等制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三)县委常委会其他常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县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调研督导。主要职责分别为:
1.县委副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领域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常务副县长工作职责
担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县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县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3)协助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安排专项资金治理由政府负责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统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组织、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以及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自救互救能力。
3.负责政法、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县委常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
(2)部署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枞阳建设;
(3)统筹协调处置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涉稳事件。
4.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县委常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2)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3)加强安全生产新闻监督,动员社会各界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5.负责组织工作的县委常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推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工作;
(3)推动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6.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县委常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指导县工商联引导会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指导统战部引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安全生产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
7.负责县经开区工作的县委常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承担枞阳经开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领导枞阳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工作的县委常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
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工作,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组织调查处置;
(2)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协助县委对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开展巡察监督。
9.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县委常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根据地方政府需求,协调现役军人、民兵预备役等力量支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
(2)加强现役军人、民兵预备役人员应急救援能力训练。
二、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一)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职责
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职责。
(二)常务副县长工作职责
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工作职责。
(三)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
的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
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
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优化完善部门安全生产
权责清单,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领导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预防工作机制,推进分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 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
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
县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此基础上还应领导、组织、协调分管部门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分管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指导合理规划调整产业布局,严格审批涉及化工、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3)指导做好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粮油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做好全县油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保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分管县教体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教体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做好教育和体育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
(3)指导做好学校建筑物、体育场所、公共体育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承办的体育赛事
和活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4)督促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校内、外各类活动中人员安全监督管理。
3.分管县科技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科技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并负责组
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引导、支持全县相关重点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和应用研究;
(3)推动落实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投入。
4.分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加强工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2)指导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开展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实施相关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推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5.分管县公安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公安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依法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3)指导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按职责负责剧毒、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审批许可和备案管理;
(4)督促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5)推动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
(6)推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
(7)指导立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6.分管县民政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民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指导加强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养老院(含社会养老机构)、敬老院、殡仪馆等民政
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7.分管县司法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司法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2)指导审查有关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8.分管县财政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财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2)指导研究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9.分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实施工伤保险监督管理和组织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2)指导提升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3)推动督查企业落实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事项。
10.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编制实施城乡规划时落实安全生产规定;
(2)指导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施行政许可,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
全县废弃露天矿山的治理工作;
(3)指导实施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督促落实全县森林火灾防治、前期扑救工作。
11.分管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生态环境分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2)指导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理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3)推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处置和应急监测工作。
12.分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督促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房屋征收安全监督管理;
(2)指导做好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的行业安全监管;
(3)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做好绿化工程建设和城市绿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推动依照职责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分管县交通运输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交通运输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2)指导做好港口码头、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3)指导做好车辆运输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管;
(4)督促加强对下属单位、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4.分管县农业农村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农业农村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做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村能源等农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开展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工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5.分管县水利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水利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做好全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2)指导做好长江枞阳段采砂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指导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6.分管县商务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商务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做好商贸流通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做好成品油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推动依照职责监督管理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进行。
17.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文化和旅游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做好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开展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 (站)、基层文化设施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3)协调组织对各类图书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书市、文博会等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8.分管县卫生健康委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卫生健康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做好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指导按照职责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
(3)推动落实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责任;
(4)督促对所属医疗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9.分管县应急管理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应急管理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督促落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指导做好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3)指导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体系建设;
(4)指导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督促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依法组织、协调、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20.分管县国资委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国资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督促监管国有出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推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监管企业考核之中。
21.分管县市场监管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依法依规审批应办理安全生产前置条件的登记注册企业工作;
(2)督促实施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按规定权限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及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3)指导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内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食品经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做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5)推动依照职责落实瓶装液化气、高空娱乐设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2.分管县城管执法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城管执法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做好全县工程渣土运输、建筑垃圾处置、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做好
各类户外广告及临时性占道宣传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2)督促做好食品摊贩摆摊设点的监管执法工作;
(3)指导做好城管、环卫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推动依职责指导公共自行车停放管理工作。
23.分管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重点行业的数据、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
(2)指导做好电信运营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推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实施。
24.联系县气象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联系、协调县气象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指导做好防雷装置设施、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3)推动组织对升放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活动审批和监督检查。
25.联系县邮政管理局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联系、协调县邮政管理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落实邮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实施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和监管。
26.联系(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长江海事、地震、消防救援、通信管理、
银行、保险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县政府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1)督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指导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