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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57-3/202205-0001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浮山镇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名称: 关于印发《浮山镇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2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691201
关于印发《浮山镇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16:11 来源:浮山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贯彻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保障我镇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强化考核”的原则,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确保如期实现以下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加强职业健康执法网底建设,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2.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路径,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2020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

(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

1.用人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粉尘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2.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如实申报粉尘危害项目,按照要求开展粉尘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加强防尘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为劳动者配发合格有效的防尘口罩或防护面具。

3.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粉尘危害及防护知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健康禁忌的,及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4.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提升粉尘危害防治水平。在重点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到2020年底前,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

1.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加强尘肺病主动监测,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已报告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掌握其健康状况。  

2.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治疗药品和治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  

3.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保障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目标。

浮山镇人民政府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尘肺病防治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防治工作。  

(二)落实法规标准。认真贯彻国家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健全高危粉尘等特殊作业管理以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制度。落实国家修改完善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管理、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认真履行粉尘危害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健康监护以及职业病诊断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三)营造良好氛围。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劳动者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尘肺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普及粉尘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有利于攻坚行动开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