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枞阳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4号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现将铜陵江北港铁路专用线项目(枞阳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为交通基础设施的需要,征收枞阳县白梅乡小街村、横埠镇官塘村、左山村、横山村、钱铺镇南岭村、钱铺村、长山村、黄冲村境内集体土地24.7655公顷,其中农用地20.1714公顷(含耕地15.5964公顷)、建设用地2.9234公顷,未利用地1.6707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补偿安置标准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庆市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13]16号)文件规定执行。待省政府下达征地区片价后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1、征收枞阳县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为36960元/亩,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1848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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