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管理> 舆情回应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1806-00092 组配分类: 舆情回应
发布机构: 县房产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计算(实例)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6-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计算(实例)
发布时间:2018-06-06 10:26 来源:县房产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计算

上码头改造户江某,有一栋三层砖混结构和一栋一层砖木结构房屋。砖混房屋一层89.83㎡,评估价为3185/㎡;二层102.15㎡,评估价为3217/㎡;三层12.12㎡,评估价为3153/㎡。砖木房屋32.79㎡,评估价为2852/㎡。附属装潢评估价值75826元。

计算该户房票金额:

①主体房屋:砖混一层89.83㎡×3185元/㎡=286109元;砖混二层102.15㎡×3217元/㎡=328617元;砖混三层12.12㎡×3153元/㎡=382147元;砖木结构32.79㎡×2852元/㎡=93517元,合计746457元。

②房票安置补偿比例:砖混一层89.83㎡×30%×3185元/㎡=85836元;砖混二层102.15㎡×20%×3217元/㎡=65723元;砖混三层12.12㎡×10%×3153元/㎡=3784元;砖木12.12㎡×30%×2852元/㎡=28064元,合计183407元。

③每户增购15㎡应扣项目:

15㎡×1700元/㎡=25500元。

④应扣结算纳入房票补偿:

15㎡×3217元/㎡=48255元。

⑤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评估价值75826元。

⑥搬迁费1000元,临时过渡费450元/月×12月=5400元,计6400元。

⑦搬迁奖励3万元(该户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交房)。

该户房票金额=①+-++⑤,计1028445元;

补偿安置合同总额=①+-+++⑥,计1034845元。

故该户补偿安置与奖励共计10648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