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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07-00071 组配分类: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中共枞阳县委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枞阳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文号: 枞(2021)21号
发布日期: 2021-04-1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中共枞阳县委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枞阳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15 16:13 来源:中国共产党枞阳县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