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从名称和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四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了建设依据。
(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象识别系统建设情况。在县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按照“3+X”模式,设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综合服务等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中心有工作人员3人,除一名专职聘用律师外,其余都是司法局在编在岗人员兼任。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县司法局,综合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公证服务大厅等资源,面积约1200平方米。大厅设置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具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职能。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建设情况。我局依托各司法所,着力建设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县共建成1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情况。
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依托各村居为民服务工作大厅设立。主要为村民、居民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接受村民、居民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参与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等法律服务。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目前,全县16个乡镇、214个村(社区)均已建立由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让老百姓随时随地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了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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