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宫镇人居环境“五清一改”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工作安排,我镇起草了《会宫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提出的修改意见请于5月16日上午10:00前书面反馈至镇环保站。
联系电话:0562-2531086
附件:会宫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会宫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做好我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县有关2019年秸秆禁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时段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全面实行“全镇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烧,严格落实禁烧措施,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力争达到全年“零火点”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5月下旬至7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二)重点区域: 全镇境内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制定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各村召开禁烧动员会,全面分解秸秆禁烧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镇、村、组干部包保田块、地块工作责任制;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上旬至7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对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力量,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全天候、无盲区加强巡查、看守,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镇秸秆禁烧巡查组将不定期到各村进行督查,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三)总结考核阶段(次年元月上旬)
镇禁烧办将结合平时督查组督查情况,对各村秸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综合目标考核,同时组织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申报和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强化“镇干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的禁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禁烧期间,实行重点时段(傍晚)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各村要明确村干包保负责人,安排村集体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设立临时秸秆收储点,确保秸秆收储工作有序开展。
2、全面落实承诺联保。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并与每个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3、突出大户管控。各村种植经营大户,村要与其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
(二)强化巡查督查。镇政府成立二个秸秆禁烧巡查督查组,由镇执法中队和镇环保站牵头,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双休节假日秸秆禁烧巡查督查由镇双休节假日值班工作组全权负责,安排人员巡查督查),各村也要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内巡查看守工作,确保看守无盲区。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应急方案,组建应急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随时处置秸秆焚烧行为,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各村应急分队人员名单、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于5月30日前报镇环保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环保站、执法中队、农办、安全办、财政所、党政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秸秆禁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办公室,分别由周华同志和许修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包保村科干、村书记、主任是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包村镇干、包片村干为具体责任人,各村要根据本村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将包保工作层层分解到片、组直至地块,努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村要在进村主要路口和醒目位置悬挂横幅不少于3条,把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延伸至村组、农户,将县统一印制的《关于秸秆禁烧致农民朋友们一封信》发放到每一农户手中,做到人人知晓,户户皆知。
(四)加强巡查督查
在油菜、小麦、水稻收割高峰时段,各村按照环保网格化管理要求,全天候巡查督查,确保秸秆还田、离田,发现火点及时进行扑灭,并上报镇禁烧办,进行取证。设置秸秆禁烧举报电话(镇政府秸秆禁烧举报电话:2531086)。要充分发挥村民组的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五)严格焚烧查处
实行“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严厉处罚焚烧当事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露天焚烧秸秆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制度,随时接受举报并立即处置。
(六)完善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成立会宫镇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专项微信工作群,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秸秆禁烧期间实行“日报制”,各村于每日下午5∶00前通过微信工作群,将当日巡查情况及工作动态以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镇禁烧办,镇禁烧办及时汇总后报县禁烧办公室。镇禁烧办每天下午7点半在微信工作群对各村当日的火点数进行通报。
(七)严格考核奖惩
1、坚持谁离田(还田)奖补谁的原则,对油菜收割留茬在25cm以下且实行秸秆离田的实施主体每亩奖补30元,对油菜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的每亩奖补20元。有焚烧痕迹的不予奖补。
2、对村级秸秆临时收储点或经纪人开展县内油菜秸秆收储并销售的给予奖补。秸秆收购主体,凭油菜秸秆收购分户注册,收购农户油菜秸秆发票(统一使用税务机关农产品收购发票)、付款有效单据,秸秆收储中心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收购村级临时收储点或经纪人销售秸秆的税务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奖补申请表等材料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吨200元奖补。
3、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镇里将根据市、县两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按照计税每亩10元的标准拨付村级禁烧工作经费,专项用于禁烧工作。
4、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对年度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对禁烧工作零火点的村,年终绩效考核加50分;有被卫星监测到火点的、被省里通报火点的或发生大面积焚烧行为的村将按照县相关纪律要求倒查责任,扣除村全部禁烧工作经费,该村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包保责任人责任,年终“千分制”考核再倒扣50分;对市级以上督查通报的火点,每火点扣减5000元禁烧工作经费,处罚村包片责任人2000元;对被市、县巡查组巡查发现火点的,发现一起火点,扣减该村禁烧工作经费2000元,处罚村包片责任人1000元;镇巡查组发现一个火点,扣减500元禁烧工作经费,处罚村包片责任人200元;对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