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镇起草了《会宫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请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16日下午5:30前书面反馈至镇党政办,电子版一并反馈至邮箱。
联系电话:0562-253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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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宫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秸秆禁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措施,全面实行“全镇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烧,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实现“零火点”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同时按照包保责任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重点禁烧管控阶段。(5月中旬至7月下旬,9月上旬至12月下旬)。全面禁烧期间,各村(社区)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日常巡查督查,落实管控措施和监管责任,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1年1月上旬)。镇禁烧办将结合平时镇巡查督查情况和省、市、县检查、督查通报情况,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结果作为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各村(社区)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重点禁烧管控期间实行全天候驻守、值班、巡查和管控。实行“科干包村、村干包片(包组)、组长或者群众防火巡逻员包地段、包户”的包保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各驻村科干牵头协调划分联系村镇干包片区域,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网格责任人和包片区域,网格化列表及时报镇禁烧办备案。
2.突出重点管控。镇组织召开种植业大户秸秆禁烧动员会,各村要与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提前摸排秸秆禁烧重点、难点区域,有针对性做好重点管控工作。
3.落实承诺联保。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及时与种植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二)严格焚烧查处
实行“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严厉处罚焚烧当事人并追究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在全面禁烧期间,镇、村两级要加强值班值守,并公布举报电话(0562-253108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严控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尤其要严厉打击第一起焚烧行为。发现焚烧情况,及时处置并向镇禁烧办报告,由县生态环境分局或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特别是对于第一把火和受到通报、举报的秸秆焚烧行为人要从重处罚。
2、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强化督查巡查
镇成立秸秆禁烧驻村工作组、综合督查巡查组、调查处理组。驻村工作组全面负责所在村(社区)禁烧工作;综合督查巡查组,分别由镇执法中队和镇应急办牵头,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双休日、节假日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工作,由镇机关值班人员负责),村级必须安排具体的巡查人员,全天候、全辖区开展巡查和现场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调查处理组负责对火点发生地、纵火人和区域责任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作为考核依据。
(四)强化应急处置
镇组建应急分队,配备必要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大面积秸秆焚烧。各村(社区)要组建村级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五)强化社会监督
各村(社区)可聘请群众防火巡逻员参与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镇政府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村民互相监督、积极举报。在全面禁烧期内,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纵火人一经查实,从重处罚,镇政府将对第一举报人奖励50-100元,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562-2531086)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以驻村(社区)科干为组长的驻村(社区)工作组,负责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驻村(社区)科干为驻村(社区)责任人,联系村镇干为该村(社区)分片责任人。同时成立综合督查巡查组和调查处理组负责督查、执法、调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包片干部为直接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通过会议、宣传标语、高音喇叭、明白纸等方法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将《关于秸秆禁烧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发放到户,尤其要加大“第一起焚烧行为、第一起处罚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作用。
(三)严格考核问责
加强行政问责,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焚烧现象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出现卫星火点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影响交通安全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制定《会宫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对镇村干部实行保证金制度,对村级干部实行考核评分制度,评分结果与年终考核绩效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