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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12654-9/202108-00001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会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会宫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31086
《会宫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09-10 19:24 来源:会宫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因工作需要,我镇草拟了《会宫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前:2020年9月17日,邮箱:2087299747@qq.com,电话:0562-2531086

会宫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会宫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巩固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已建成的美丽乡村中心村项目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投入机制的指导意见》、《铜陵市城乡一体化美好乡村建设(2012——2020)行动规划》和《枞阳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创建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巩固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成果、确保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为重心,按照“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加强美丽乡村后期管护,让中心村长治久美。

二、工作机制

实行乡镇、村两级联动机制,PPP保洁社会化与中心村保洁无缝衔接,形成“三保四户”保洁与美丽乡村聘用保洁网格化、精细化管护格局。

1.中心村入口与主次干道、公共设施如文化广场、健身广场、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区域由乡镇安排PPP项目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中心村的垃圾清运,具体工作要求参照《会宫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标准》(具体见附件1)。

2.美丽乡村中心村所在行政村支两委为具体实施主体,各中心村负责本辖区除PPP中标单位承包范围外区域的后续管护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后期管护工作制度;要组建相对稳定的保洁与维护队伍,中心村原则上每50户不少于1名保洁管理员,保洁员可以是“三保四户”公益岗位,可以自聘保洁员,中心村原则要求有3名左右、懂维护、手脚勤的保洁与维护工作人员。

3.开展“美丽乡村·洁净家园”活动。中心村所在村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和在家留守的夕阳红志愿者,对确定的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块进行环境卫生清扫。结合评选“美丽庭院”,抓好农户房前屋后责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提高评选农户的参与率和挂牌率。建立“美丽庭院”督查、摘牌和复评后期工作机制。结合镇委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发动中心村群众广泛开展“四季美丽”活动,根治“乱抛乱扔”陋习,动员村民主动参与卫生保洁活动,全面提升中心村乡村文明水平。

4.充分发挥中心村留守老人余热的作用,设立卫生巡查员,实行巡查检查制度;聘请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对环境卫生质量和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属于PPP承包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与村支两委及乡位镇美丽办联系,督促PPP中标单位限时整改;对属于村自身安排的“三保四户”及聘请的保洁人员的保洁范围,明确责任;中心村保洁范围内的保洁人员均要亮明身份,要有公示牌和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美丽乡村后期管护工作的监督。

三、经费保障

1.会宫镇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后续管护经费列入镇本级预算(省级中心村每个每年安排5万元,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每个每年安排2万元)。

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中心村环境卫生保洁经费。

企事业单位出资:中心村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农家乐、饭店、商店等经营场所,由中心村所在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美丽乡村理事会会议形式决定收取卫生保洁经费。

2. 后续管护经费用途:省、市镇级中心村后续管护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并接受审计监督。省级中心村2-3名保洁员,或聘用或安排“三保四户”公益岗位)、购置保洁维护、绿化修剪工具等;更换破损窨井盖、雨水明沟盖板、支管网管道、小三格过粪管及封盖更换;太阳能路灯蓄电池、破损健身器材、公厕水箱及水龙头损坏更换及小配件购置等。

3. 提倡中心村购置1-2台沼液抽渣泵(市场询价,每台0.3万元内),以乡镇为单位购置一辆1.5吨左右小型抽渣车(市场询价,每台在3万元内)(市场化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有关中心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后续管护工作。要明确乡镇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乡镇美丽办抓日常,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有关中心村要健全各项保洁制度,并上墙公示。切实加强对中心村保洁队伍的管理,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保洁范围、村庄保洁的具体要求,签订保洁合同,切实增强保洁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强化对后期管护工作的宣传,加强对广大村民的教育,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入箱、分类入箱和不乱倒、不乱抛垃圾杂物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中心村环境卫生。通过发放倡议书、召开民情恳谈会、宣传窗等宣传载体,动员中心村全体群众共同参与后期管护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考核机制。有关乡镇要成立美丽乡村后期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中心村后期管护工作进行考核督查,每两个月对各中心村“环卫保洁质量、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管理、小三格和大三格定期清掏和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原则上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对保洁区域保洁不彻底、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由镇分管负责同志约谈驻镇的PPP项目负责人,当月对其考核扣分。对聘请的保洁人员或“三保四户”公益岗位人员保洁维护不到位的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全镇已建成的美丽乡村中心村后期管护,实行管护实绩与预算经费挂钩。每年镇级组织对中心村考核两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由镇美丽乡办组织公开量化考核,省级中心村考核2次均为“好”的等次的(85分以上),足额拨付管护经费5万元,市镇自主建设中心村足额拨付2万元;中心村考核2次为“一般”等次的(80分以下),每个省级中心村拨付3万元,市镇自主建设中心村拨付1万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会宫镇美丽乡村项目后期管护标准

2.会宫镇美丽乡村项目后期管护考核量分标准

 

 

 

 

 

 

 

 

附件1:  

 

会宫镇美丽乡村中心村后期管护标准

 

一、卫生保洁标准

1.沿路沿线管理,要求路面光洁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沿线绿化带、花坛、停车场地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达到路面、路边、路坡、边沟干净整洁,视野范围无白色污染和垃圾;公交候车亭无破损、无乱张贴、无非法小广告。

2. 保持辖区内良好水环境,不得在塘坝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焚烧垃圾;无排放废污水。村内沟渠池塘水面不得有动物尸体及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白色垃圾及时清除,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水质明净无浑浊。

3.村民房前屋后(含农家乐),要求杂物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墙面、线杆等无任何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宣传品。

4.村内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违章占道、出店经营、秩序混乱等现象;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5.村内垃圾箱、垃圾房、垃圾清运车,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箱内垃圾不外溢,建筑、企业生产垃圾不入箱;垃圾箱、垃圾房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

6、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生活污水管网破损、窨井盖破损、小三格盖子破损等要及时更换和修复。

7、小三格、大三格清掏:中心村无劳力户或残疾人家庭因远离主管网或地质原因小三格未纳管的,要定期清掏小三格,一般三个月清掏一次,中心村大三格一般一年清掏一次。清掏的沼液、沼渣是上好的有机肥料,由种植大户或家庭农场清运到田头、果园和苗木基地。

8.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做到无杂草、无乱堆放和无畜禽外串。

9.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处理。

二、中心村绿化养护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绿地内无死树;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蛀干害虫危害株数不超过3%;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2.行道树、绿化带无乱晾晒、乱堆放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3.园林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等现象。绿地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和垃圾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明沟盖板等设施经常维护保持完整。

5.经县以上政府公布应予保护的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要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并采取措施加以妥善保护。

三、公共设施管理标准

1.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垃圾箱全面彻底清洗1周不少于1次,要求清箱清底,有个体污染随时清洗;环卫车辆要求定时清洗,外观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箱、垃圾房更换、维修及时。

2.中心村“五小园内”无露天粪坑和旱厕。公厕清洁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化粪池不满溢。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封闭公厕。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中心道路、公共活动场地作为堆放场所或从事经营活动。

4.公共设施维护管理须建立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维护管养要做好巡查、更换、修复破损、排障等工作,确保公共设施完好、照明等设备能正常使用。

6.加强中心村大舞台、文体活动场地、健身器材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和使用安全。

7.农村地域文化墙、文化长廊、村级图书室等公共文化场所建立后期管护使用制度,及时添置、更换消防安全设施,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和人员安全。

8.及时更换、清理破旧残损的各类标识、标牌。

9.中心村电商网店等招牌明显、维护良好等服务规范有序。

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标准

1.池体管护:池体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破损、丢失现象;填料的污水处理池应按期及时更换填料。

2.植被养护:池内、池外无占绿、毁绿现象;定期做好修枝、整形、施肥、浇水、除虫、补种等养护工作;绿地无板结、无垃圾、无石块、无杂草。

3.管网维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家中新增排污口,应做到及时纳管;污水管网无裸露、破损、堵塞等现象;窨井或检查井应经常进行疏通清理。

4.管理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标识标牌及护栏设置规范;建立后期管护制度,设置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

5.防止点源、面源、内源污染,及时处置相关投诉。

附件2:

会宫镇美丽乡村项目后期管护考核量分标准

               行政村       中心村

分类

分值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得分

20

资金保障

(3分)

中心村环卫保洁与维护经费以镇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为基数,村级集体和村民自筹的,每增加10个百分点得1分,没有增加的不得分,上限3分。

 

 

保洁与维护报酬

(2分)

①中心村按规定要求聘请的保洁与维护2-3人,配备必备工具,得1分;②保洁人员合同约定月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的(“三保四户”按月打卡)得1分。

 

 

监督检查

(5分)

①建立健全相应的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机制,各村全年对中心村检查6次以上并有记录台账的得3分,每少1次扣0.5分;②明确责任,制定奖惩制度的得1分;③检查和奖惩制度执行情况在村务公示栏公开的,得1分。

 

 

农户责任落实情况(10分)

①中心村全年不定期抽查70%以上在家群众(“美丽庭院”、“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农户全覆盖),房前屋后卫生合格率70%以上,并达到“整齐、干净、有序”的得满分;②合格率50%-70%户(含),扣5分,③合格率30%-50%户扣8分,④30%户以下不得分。

 

 

35

环卫保洁质量

1、中心村内垃圾桶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2、垃圾桶外表不干净,或破损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扣1分;3、中心村内(含沟渠、塘坝等)发现白色垃圾、废弃垃圾、漂浮物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4、中心村内塘口或沟渠水质较差的,每处扣2分;5、中心村内垃圾做好日产日清,发现垃圾桶满溢未及时清运,或垃圾桶周边垃圾未进桶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6、中心村内发现垃圾焚烧或就地填埋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7、中心村内发现乱贴乱画、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每处扣1分;8、公厕环境卫生不干净,扣2分;9、中心村内发现畜禽散善养的,每次扣3分。以上累计扣完35分为止。

 

 

10

园林绿化管护情况

1、未制定中心村绿化管护方案的,扣1分;2、中心村绿化未落实专人管护的,扣1分;3、中心村内发现有死树的,每株扣1分;4、中心村行道树或绿化带上晾晒,每处扣1分;5中心村行道树、广场景观树等修剪不及时,或有明显枯枝死叉的,每处扣1分;6、古树名木未挂牌,或周边未进行保护的,每处扣1分;7、中心村内有占绿、毁绿未及时进行修复的,每处扣1分。以上累计扣完10分为止。

 

 

15

公共设施管理情况

1、中心村内公厕应全天候开放,发现上锁现象的,扣3分;2公厕内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扣1分;3、路灯未落实专人管护的,扣1分;4路灯故障未及时修复,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1分;5室外文化体育广场、设施和停车位、文化长廊、图书室等管理维护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含乱搭乱晒、乱堆乱放)的,每处扣1分;中心村内群众相关投诉未及时处置的,每件扣1分。以上累计扣完15分为止。

 

 

20

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情况

1、发现中心村(含新建房户)生活污水直排点源、面源及内源污染的,每处扣1分;2、中心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含管网破损、堵塞等)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处扣2分;3、 井盖破损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扣1分;4、大三格+人工湿地未设置标识牌及护栏,或设置的,每处扣1分;5未落实农户小三格或大三格化粪池定期清掏的,扣3分;6、中心村内发现露天粪缸,或农户已改卫生厕所后仍保留旱厕的,每处扣2分。以上累计扣分20分为止。

 

 

 

后期管护考核100分:

①省级中心村考核分值85分(含)以上的,足额拨付镇本级预算安排管护经费5万元。

②省级中心村考核分值80分(含)-85分的,拨付管护经费4万元。

③省级中心村考核分值80分以下的,拨付管护经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