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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会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文件】关于印发《会宫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1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31086
【本级文件】关于印发《会宫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15:36 来源:会宫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枞纪〔2020〕23号)和《关于印发〈枞阳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财农村〔2020〕72号)文件要求,经会议研究,现将《会宫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会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会宫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枞纪[2020]23号)和《关于印发〈枞阳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财农村[2020]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群众参与、确保稳定”的原则,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下猛药、出实招,坚决斩断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手”,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防治腐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安全、高效、完整,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治理重点

聚焦2019年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集体经济合作社,下同)案件查处、信访举报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民主理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短板、管理盲区,特别是扶贫资产登记不实、底数不清、产权不明、处置不当,以及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等问题,找准关键点和风险点,开展集中精准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白条顶库、贪污挪用等问题;收入没有及时足额入帐、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会计核算不及时、账簿不齐全等问题;违反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随意开支、虚列支出、重复报账,以及非生产性支出超标等问题;随意大额现金支付(重点是对公业务类、工程支出类、劳务用工类、补贴补助类、资产购置类等),虚列往来款项占有集体资金,以及滥发奖金、补贴补助、实物和有关会议误工补贴等问题;擅自利用出借集体资金或对外投资谋取私利、占为己有等问题;侵占克扣、贪污私分农户补贴补助资金,以及在发放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含扶贫资产)登记不实、底数不清、账实不符、产权不明、处置不当、以及监管主体不明确和未按规定分类设置明细台账等问题;经营性资产资源长期出借、侵占私用、低价经营和处置、违规交易,以及合同履行不到位和在经营处置中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民主决策、招标交易、预算编制、决算审核,以及虚报套取、截留挪用、侵占私分项目资金等问题;未按招标交易结果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履行不到位、随意增加或压减合同内工程量、违反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以及利用项目支出转嫁村集体不合理不合规开支和在项目实施中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四)民主理财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同流合污等问题;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公开未按规定要求执行,以及村居委组织未能有效实施村级财务常规检查审计等问题。

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以“村(居)组织自查自纠为主,镇组织抽查巡查为辅”的方式进行,20204开始至6月底结束,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4月1日-30日)

各村(居)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内容,成立专班,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审查账务、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座谈、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全面检视排查村(居)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登记,建立问题清单,如实填写《会宫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等表格,并撰写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建立专项治理台账,书面报送镇财政所。

(二)扎实开展督查抽查。根据各村(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自查自纠情况,镇工作专班小组4月下旬到各村(居),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走访、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各村(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督查和检查中发现对专项整治工作敷衍了事和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等情形,将依纪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从严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村(居)要针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查处到位、资金追回到位、责任人员问责到位,切实提高专项治理成效。

(四)积极推进制度全面完善。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梳理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短板、管理盲区,找准关键点和风险点,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三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扎牢管理制度的“笼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坚决防止边改边犯、屡查屡犯,持续提升“三资”管理水平,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做好此次排查与整改工作,在确定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成立由分管镇长为组长,成员由组织、纪检、财政、扶贫、民政、农办、“三资”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周鹏妹为联络员(联系电话:15755072159,电子邮箱:493233105@qq.com)。各村(居)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依法有效治理。各村(居)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次全面体检、纠正错误、锻炼党性的机会,检视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不遗漏、不遮掩;处理问题勇于较真碰硬,不偏倚、不手软,坚决做到“零容忍”,对一切违反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任。在专项治理期间,镇政府设立信访举报(举报电话:0562- 2531086,各村(居)也要同步设立并予以公开。

(三)把握工作进度。各村(居)要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当好组织实施者,坚决打好专项治理主动仗、攻坚战,确保于6月底前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镇工作专班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主动、具体措施不得力、问题隐瞒不上报、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420,各村(居)书面向镇财政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含相应附表)。

(四)务求标本兼治。各村(居)要针对问题深刻剖析,找准症结,坚持问责惩处与源头预防相结合、专项治理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把长效治理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着力“查纠整改一批、警示教育一批、制度建设一批”。要针对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梳理风险隐患,研究防范对策,健全管理机制,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来解决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