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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法律援助】县司法局副局长许宏飞关于军人军属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项回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法律援助】县司法局副局长许宏飞关于军人军属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项回应
发布时间:2023-09-12 10:50 来源: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问: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1、法律援助申请表;2、军人军属身份证明;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问:给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哪些形式?

答:包括以下几类:1、解答法律咨询;2、代拟法律文书;3、接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4、代理非诉法律事务;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问:军人军属的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答:除《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外,《安徽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还规定,军人军属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2、涉及军人婚姻纠纷的;3、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4、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

问: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是否还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答:有几类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1、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2、执行作战、重大非作战军事行动的军人及军属;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