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应急管理局> 救灾> 灾后救助>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救助标准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11-00219 组配分类: 救助标准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居民住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补助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29601
居民住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1-11-18 09:32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农房倒损恢复重建项目:按照倒房重建人员困难情况、重建户数、重建修缮性质对应的标准,即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当前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5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