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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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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201-00147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枞应急〔2021〕50号
发布日期:
2021-12-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29601
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14:39
来源: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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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为保障我县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6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受灾情况和受灾群众冬春期间需救助人数等情况,经研究下达你乡(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因今年冬令和明年春荒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各乡镇(经开区)要严格遵守《枞阳县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方案》(枞应急〔2021〕49号)的要求和救灾款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核定救助对象。
三、各乡镇(经开区)要严格按照《关于惠农补贴资金实行县级统一打卡发放的通知》(枞财农村〔2021〕6号)的要求,规范操作。由乡镇集中对救助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并经乡镇、村两级公示后,于2022年元月12日前将发放花名册电子版上传“一卡通”系统审核。
附件:枞阳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枞阳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枞阳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
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合计(万元)
枞阳县
300
1
钱桥镇
34.3
2
钱铺镇
12.2
3
项铺镇
12.1
4
白梅乡
6
5
枞阳镇
24.5
6
雨坛镇
13.3
7
会宫镇
27.8
8
金社镇
13.3
9
浮山镇
10.3
10
汤沟镇
34.1
11
藕
山镇
17.1
12
白柳镇
14
13
麒麟镇
20
14
横埠镇
20.3
15
官埠桥镇
13.8
16
经开区
2.8
17
义津镇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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