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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经科委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县经科委负责人朱天真:我县关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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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科委负责人朱天真:我县关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
发布时间:2018-12-31 17:19 来源:县经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进一步支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四送一服”工作,更好的服务全县民营企业,促进枞阳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省、市、县涉企主要优惠政策摘要汇编成册,供民营企业家申报政策支持参考。

一、关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

(一)支持规模升级

1、当年新进规模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现价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3、以上年为基数,年销售收入达到

1) 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含1亿元,不含2亿元)的,增幅30%以上的,奖励2万元;

2) 2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含2亿元,不含3亿元),增幅25%以上的,奖励3万元;

3) 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含3亿元,不含5亿元),增幅20%以上的,奖励5万元;

4) 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含5亿元),增幅15%以上的,奖励10万元。

(二)发展专精特新

1、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市每年认定不超过30家“专精特新”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三)争做“纳税大户”

县当年上缴税收总额前十名的工业企业,县将授于年度“十佳纳税企业”称号,并给予企业管理层奖励,第一名奖励10万元,其他名次依次递减0.5万元。

二、关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的政策

(一)减轻用电负担

3年无逾期缴纳电费的诚信用电企业,实行每旬末一次性结清电费,不再提前预缴电费。2020年底前全部放开电力直接交易。

(二)缩减融资费用

1、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费率不超过1.2%。

2、中小微企业申请“税融通”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三)降低生产成本

1、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2、2020年前,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三、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

(一)鼓励企业上市

1、企业完成股改、在“新三板”挂牌,给予奖补150万元;通过“新三板”融资,给予所募集资金1%、最高50万元的奖励。

2、企业完成股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给予30万元补助;通过省股权交易中心募集资金,给予所募集资金1%、最高30万元的奖励;

3、企业未完成股改且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给予4万元补助。

(二)加快技术改造

符合最新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县工业转型升级的企业升级改造类项目且总投资500万元、设备投资100万元(含税)以上、纳入年度工业投资导向计划的,当年新增设备投资按8%比例(军民融合按10%比例),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奖励。

(三)鼓励基建升级

通过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四)推动产品提升

新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工业精品的,每个产品奖励企业10万元;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五)支持设备租赁

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采取补贴等方式,融资期限3年期及以上业务,按照融资规模8%的比例对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