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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563429759U/202304-00025 组配分类: 政策指南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理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03 09:44 来源:社保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

  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七条:社保经

  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社会保险权益。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

  和支付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内容。

  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事项简述: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发生变更,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本人社保卡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现场办结告知或皖事通APP自助查询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实施机构及地点:枞阳县政务中心二楼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562-3256600

  监督投诉渠道:0562-321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