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85号)和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第一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3257946。
附件
2020年第一批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一览表
单位:元
序号
企业名称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2019年缴费总额
人社核定
补贴金额
1
铜陵铜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明源分公司
51
30955.14
18573
2
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
116
41179.26
24707
3
铜陵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
453
265862.22
159517
4
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
276
101996.88
61198
5
枞阳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36
12367.56
7420
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枞阳县分公司
89
69967.68
41980
7
枞阳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2
24738.18
14842
8
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公交分公司
86
25675.08
15405
9
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8
5947.42
3568
1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
85
62080.92
37248
11
枞阳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24
49303.88
29582
12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枞阳县供电公司
226
257796
154677
合 计
1632
947870.22
56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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