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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公众开放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3-2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26312
安徽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公众开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8 15:47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官微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 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就我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公众有序开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政策规定,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增强青少年体质为宗旨,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资源,规范、有序地向公众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活动和健康锻炼的基本需求,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二、工作原则

1.确保教学,妥善协调。

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必须以确保正常教学为前提,妥善处理好教学与开放的关系。

2.校内优先,安全为重。

学校体育场馆要首先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

3.服务公众,体现公益。

明确服务对象,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立足公益,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多元化的成本补偿机制。


三、工作内容

进一步明确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公众有序开放的范围、条件、对象、时间及开放办法等,积极探索和建立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公众有序开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利用率,缓解社会公众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四、工作步骤

第一季度(1-3月):制定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4-6月):研制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

第三季度(7-9月):调研指导各地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情况。

第四季度(10-12月):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