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办理依据:
(1)《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
(2)《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
l 申请对象:
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含参保的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
l 所需材料:
(1)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火化凭证,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国家规定可以不实行火化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死亡参保人员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l 办理流程:
15号窗口申领抚恤金
说明: (1)一次性困难补助标准:退休退职人员或在职参保职工为本人生前8个月的月基本养老金或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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