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事项名称: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事项简述: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
办理材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相关医学材料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事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铜陵市枞阳县莲城东路14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部门分大厅综合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562-3258066
监督投诉渠道:0562-321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