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
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用
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
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
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服务项目》和
《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
医治疗、康复类项目按本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规定执行。
事项名称: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事项简述: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职工存在需要进行康复情形的
办理材料:《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申请表》、相关医疗材料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该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铜陵市枞阳县莲城东路14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部门分大厅综合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562-3258295
监督投诉渠道:0562-32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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