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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52-2/201901-00002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官埠桥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2018年枞阳县城乡低保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11224
2018年枞阳县城乡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18-01-24 14:50 来源:官埠桥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8年,枞阳县农村低保标准为378元/人·月,A、B、C类月人均补差分别为300元/月、260元/月、220元/月。城市低保标准为544元/月。A类低保对象增发补差标准的30%低保金,B类低保对象增发补差标准的20%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