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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52-2/202112-00021 组配分类: 审批信息
发布机构: 官埠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官埠桥镇2021年临时救助救助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11224
官埠桥镇2021年临时救助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1-12-22 09:32 来源:官埠桥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1年、我镇临时救助标准依据县级标准执行。我县临时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额为低保标准的2-10倍。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