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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61-0/202107-00012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枞阳县项铺镇 主题分类:
名称: 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1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5960
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1-04-15 16:3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