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农函〔2021〕22号
关于评定2020年县级农民创业带头人
及优秀新型职业农民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枞政〔2016〕14号)、《关于印发枞阳县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试行)通知》(枞政〔2016〕123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每年应评选县级农民创业带头人和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各10名。经规范程序推荐、核实、公示和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周银贵等10名同志为2020年度县级农民创业带头人称号,决定评定王秀元等10名同志为2020年度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继续做大做强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在推动全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再立新功。
附件:1、 2020年度枞阳县农民创业带头人名单表
2、 2020年度枞阳县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名单表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