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教职成〔2020〕22号
关于同意正式设立枞阳县卓越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吴诚、王可可: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正式设立枞阳县卓越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报告》收悉。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复核,认定你机构办学条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正式设立枞阳县卓越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该培训机构地址为枞阳县枞阳镇连城路中海山水城16幢2号商铺1-2层,为营利性、非全日制民办培训机构,开办中小学文化课培训。
请接此批复后,及时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报:市教育和体育局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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