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教基教〔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要求升入我县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录取。各校要于7月3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学校为每个毕业生填写《枞阳县二〇一九年初中招生报名(录取)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认真核对电子学籍系统信息,所有电子、纸质相关信息要保持一致。
非我县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原就读小学毕业证明、户口簿、全国学籍号等相关材料在录取期限内到户口所在地 中心学校报名,经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资格审查表。回城区就读初中的,需提供城区户口(2018年12月31日前迁入城区)、城区住房或外县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就业证明等材料,到枞阳中心学校登记,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后,参与本县一次性录取。
二、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初中招生遵循“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中心学校联合本乡镇各初中合理确定学区范围。原则上各公办初中不得跨乡镇学区招生。下列特殊情况由所在中心学校审核,报教体局基教股批准后可以就近上学:学生有对方学区户籍的;有对方学区内住房的;上学距离相比本乡镇就读更近的;户籍为铁铜乡、长沙乡、凤仪乡的。入读城区初中、横埠中学分别由枞阳中心学校、横埠中心学校负责把关,基教股审核。
三、民办学校招生
依法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实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按计划、自愿、免试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不得进行入学选拔考试。各民办学校当年招生不得突破其核定的办学规模。
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我县小学毕业生,持原中心学校审查的资格审查表,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非我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材料,由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表。民办学校于8月12日提交录取新生电子名册,经基教股审核后准予录取。
四、录取与报批
各中心学校组织各小学按学区填报录取,并告知家长入读的初中学校,家长签字确认。毕业小学完备所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相关内容,并妥善贴好照片,将其集中报送所在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对资格审查表进行清点、审核、签章和分类(校),同时分录取学校制作好电子文档(要求见附件2),于8月5日至9日交我局基教股审核,并进行资格审查表的盖印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初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来我局基教股领取资格审查表和本校新生电子数据,由录取学校发给新生入学通知书,组织新生入学。
资格审查表由各学校自行以A4纸张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印。9月新生入学后,各初中要及时添加电子照片,在学籍系统内打印学生学籍表,按下发的新生花名册顺序理顺,在规定日程内到基教股进行审核盖章(开学后另行通知),此学籍表作为学生学籍档案。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新建学籍。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校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明工作纪律。学校要严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共同维护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积极受理招生工作投诉,开展阳光招生工作督查和相关责任追究,凡发生违反招生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和解读。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3日
报: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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