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阳光招生改革成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 号)和《铜陵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的通知》(铜教基【2021】10 号)文件精神,结合枞阳中心学校网络预报名情况和城区小学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眼招生工作中的热点
难点问题,健全机制、强化统筹、从严监管,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县域内城乡
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招生工作在枞阳县教体局和枞阳镇政府的领导下,由枞阳中心学校统筹规划,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禁止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按学区保障入学的原则。在实施网络预报名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了解 2021 年秋季城区一年级新生的分布特点,科学制定城区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划定服务范围,最大限度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就读。城区小学【枞阳小学、城关小学、旗山小学、石岭小学、金山路小学、蒲洲小学、二中东校区小学部(旗山小学分部)、经济开发区新旗小学】划片范围按《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划分》(附件 1)执行。
4.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市外户口)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市内非枞阳镇户口)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枞阳小学、蒲洲小学、经济开发区新旗小学)就读。
三、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凡年满 6 周岁(截止到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符合条件的城区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将由枞阳中心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不接收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的儿童。
2.城区适龄儿童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要求请见《枞阳县城区小学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附件 2)。
3.招生计划
枞阳小学 3 个班
城关小学 5 个班
旗山小学 7 个班
石岭小学 3 个班
金山路小学 4 个班
蒲洲小学 2 个班
二中东校区小学部(旗山小学分部)2 个班
经济开发区新旗小学 1 个班
四、招生程序
1.枞阳县城区小学 2021 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采取网络预报名的方式,了解适龄儿童分布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划定学区范围;集中登记,提交报名材料并审查;城区各校公布录取情况。具体程序请见《招生工作流程图》(附件 3)
2.具体时间安排
(1)2021.1.22 -2.28 组织网络预报名。枞阳中心学校通过网站(网址 http://www.zyzxx.org/)、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枞阳县城区小学 2021 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致家长一封信》、 《2021 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预报名登记表》和《新生入学预
报名统计表》,借春节期间家长比较集中的时机,收集适龄儿童就学信息。如学位紧张,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预约报名的儿童。
(2)2021.3.1-6.30 枞阳中心学校根据预报名情况制定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划定学区范围,上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结果在中心学校网站公布。
(3)2021.7.17-7.18 枞阳中心学校分组安排人员,对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进行集中登记,地点旗山小学校园内。家长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 4)提交材料,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 5)并审查。材料提交前如实填写《材料
袋封面清单》(附件 6),撕下“粘贴联”并粘贴在材料袋上,“留存联”家长自行保管,作为后期领取材料原件的依据。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
【现场登记温馨提示】
①家长现场登记时,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 持 1 米以上安全距离等候;自备黑色签字笔。
②请家长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进校前出示绿色“安康码”;接受测温;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③所有复印件均使用 A4 纸按顺序摆放,居住证等较小的证
件,正反面均复印在一张纸上。
④为减少在校逗留时间,请家长提前在枞阳中心学校网站下
载“附件 5-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 6-材料袋封面清单”、“附件
7-家长诚信承诺书(8 月 31 日后出生的儿童需要填写)”,用 A4
纸打印后按表格要求完成填写,验证当天上交。
⑤按材料清单提前整理好个人复印件材料,必须带齐全部资
料方可报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4)2021.7.22-7.23 枞阳中心学校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与报
名情况核算空余学位数,按照出生时间顺序,补录 2015 年 8 月
31 日后出生的适龄儿童,学位招满为止,届时具体情况见补录
通告。所有补录学生家长同时签订《家长诚信承诺书》(附件
7),7 月 23 日后不再补录。
(5)2021.7.27-7.28 枞阳中心学校组织证件审核、上门调
查等工作,请家长保持通讯畅通。
(6)2021.7.31 前城区各小学整理报名资料,家长自行查询
录取情况。如需提前领取材料原件,请凭《材料袋封面清单》的
“留存联”,联系相应学校招生负责人。
五、相关要求
1.适龄儿童预报名时,家长提供的有关证件及信息务必真实
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导致学区划分不合理,一经发
现,取消其在本校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参与者
的法律责任。
2.要严格控制“大班额”,每班不超过 45 人。城区各校严
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
验班、特色班等。
3.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公办不择校、同城
不借读”的原则,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落
实好学籍审核、学籍管理责任。
4.招生工作由枞阳中心学校统一领导,建立工作推进制度、
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
机制。枞阳中心学校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
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利用虚假信息报名登
记及乱收费行为,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查处、通报。
5. 按照市县教体局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城区小学学位管理, 自 2021 年秋季招生入学开始,实行城区小学相应学区内同一套
住宅小学 6 年内只为产权所有人一户家庭适龄儿童提供学位的
政策。
6.具体问题请参考《枞阳县城区小学 2021 年秋季招生政策
解读》(附件 8)。
7.如后期上级主管部门对一年级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按照
新文件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安徽省
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
严重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按组织程序给予行政降级、
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1.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的;
2.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的;
3.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4.拒绝本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跨越学区招生
的;
5.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
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6.擅自提前招生、招收特长生和无学籍学生、利用招生入
学违规收费、擅自超计划招生的;
7.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
枞阳中心学校城区小学 2021 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咨询、举报
电话: 1805560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