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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1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26312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08:03 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立德树人浓厚氛围,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市教体局铜教团〔2021〕1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6月前,全县各中小学校(中职)正式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德育活动,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级以上;必须是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具备“三好学生”各项基本条件,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必须是班委会、团支部、学生会、团委、少先中队委员以上干部,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必须是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推动有效;学习活跃度在校内保持较高位次;保持良好的班级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曾获过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班级无留级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三、评选办法

各学校推荐工作必须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由政教处、教务处、团委、少先大队等方面组成的推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荐工作;推荐要自下而上,先民主后集中,坚持推荐条件,杜绝弄虚作假;初评的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体局(具体样式见附件4)。市级表彰由县教体局统一上报,县级表彰由县教体局审核后予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