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梅乡秸秆禁烧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
为迅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航空、交通和环保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秸秆禁烧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监管,有效维护环境安全,着力推进全乡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乡镇。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全面实行全乡、全时段、常态化禁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挣达到零火点的目标。
三、网格体系
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主要划分依据,将我乡秸秆禁烧监管网格划分为乡、村二级网格,做到监管网格之间无缝对接、不留死角。秸秆禁烧监管网格按照“本级监管,上级包保”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责。秸秆禁烧监管执法中政府承担领导责任,各村书记是本网格秸秆禁烧监管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两委”成员实行分片负责网格内秸秆禁烧监管任务,负责落实本网格秸秆禁烧监管的具体工作。
(一)网格划分及职责
1.三级网格:全乡行政区域建立1个三级网络,乡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长为本级网格长,分管领导和农办为直接责任人。职责: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调查处理秸秆禁烧信访案件和秸秆禁烧污染纠纷;及时制止、查处(或协助查处)、上报辖区内秸秆禁烧违法行为;建立秸秆禁烧监管台帐,按要求填报网格化秸秆禁烧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四级网格的划分和监管职责、负责人及责任等的确定。
2.四级网格:以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全乡建立8个四级网络,村委员会为责任主体,各村书记为本级网格长,各联系村乡干、村主任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两委”成员实行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秸秆禁烧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秸秆禁烧违法行为,并向三级网格领导机构报告;协助上级网格查处秸秆禁烧宣传引导、信息报送等基础性工作。
(二)网格运行
巡查;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秸秆禁烧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秸秆禁烧违法行为,并立即向上级网格和包保领导进行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右杆禁烧违法行为。
查处:网格责任人员对属于本级管辖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移交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上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反馈:对秸秆禁烧违法问题的查赴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舆论和社会等监督体系;对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秸秆禁烧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各网格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岗位职责,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效能,加大对秸秆禁烧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秸秆禁烧积案。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网格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功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监管能力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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