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2021CGSH088二、项目名称:枞阳县2021年乡村智慧学校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中标(成交)信息: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中标(成交)金额:6136200.00元五、主要标的信息:序号1 标的名称:▲课程资源系统 品牌与型号:科大讯飞、讯飞畅言智慧课堂软件V1.0 数量:80套 单价(元):4500.00序号2 标的名称:▲智能教学系统 品牌与型号:科大讯飞、讯飞畅言智慧课堂软件V1.0 数量:80套 单价(元):4500.00序号3 标的名称:▲课堂数据资产平台 品牌与型号:科大讯飞、讯飞畅言智慧课堂软件V1.0 数量:80套 单价(元):6000.00序号4 标的名称:▲智能交互平板 品牌与型号:鸿合、HD-I7590E 数量:67套 单价(元):11700.00供货期: 90天。六、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七、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曹海、王奇志、江浩、王健、余爱民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6.8万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2、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枞阳县振兴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由其作出回复。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十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枞阳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联系人:董先生联系方式:180556961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名称:枞阳县振兴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枞阳县金坛花苑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1895626891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董先生联系方式:1805569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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