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在京顺利召开。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董奇校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估监测处负责同志到会并讲话。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50余名教育督导、监测评估等机构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对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的具体要求与规范的重点等做了详细说明,对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中涉及到的各类信息系统的使用与操作进行了培训。
2019年,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将结合新时代我国基础教育质量工作的背景,体现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新的工作目标,制定“学生发展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县域义务教育质量”三个标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根本性要求。各地要在总结第一轮监测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要结合新形势,强化监测的组织领导,加强监测结果使用,在推进监测工作方面做出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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