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钱桥镇>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生态环境>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索引号: 00312659-X/202104-00005 组配分类: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枞阳县钱桥镇 主题分类:
名称: 铜陵市实施2020 年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3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631402
铜陵市实施2020 年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31 10:3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10 厅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渔[2019]95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函[2020]398号)精神,加快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努力提高全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就实施“2020年安徽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因地制宜、示范带动、加快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建设,探索、推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新技术、新模式,带动全市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推进全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4个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建设任务,要求项目单位基本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我市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2020年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建设任务表

县、区

项目建设任务(个)

枞阳县

3

郊区

1

合计

4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方式。省级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水产养殖企业自主申报(申报书见附件),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初审,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择优审定后,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指导组织实施。

(二)资金投向。在水产养殖主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能力强、养殖尾水治理任务重的规模水产养殖企业,支持开展水产养殖尾水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

(三)实施主体。重点支持连片池塘类养殖面积 200 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没有信用不良记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水产养殖企业。优先安排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

(四)建设内容。建设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沟渠)、人工湿地、生态浮床等设施,购置、安装进排水设备、过滤设备、曝气设备、管道、生物净化材料等。

(五)补助标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5 万元。

(六)竣工验收。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后,进行自验,及时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初验,由市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省级按照 15%的比例开展抽验。

四、监督管理

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项目所在地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农业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督查指导,组织开展项目调度,推进项目有序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市级组织开展督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把好项目立项、建设过程、竣工验收等关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组织开展论证,做好项目立项工作,确保尾水治理工艺、设施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县区要加强统筹,制定工作计划,推进本地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

(二)加强项目调度,按时报送信息。要通过实地调研、监督检查等方式,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项目调度,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县、区625日、925日、1125日前要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

(三)加强项目管理,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立项、建设过程中,要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后,要及时总结,开展绩效评价,督促项目单位正常运转使用尾水治理设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市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工作情况列入绩效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同类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