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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义津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工作推进】义津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2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600041
【工作推进】义津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25 09:1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义津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政办秘〔201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义津、森林义津建设,加快实施“五水共治”七年行动计划,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镇主要河道。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科室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县级河道。由县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镇政府作为“河长”责任部门,镇长担任二级“河长”。

    (二)镇级河道。由镇长担任一级“河长”,镇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农业副镇长担任二级“河长”。

    (三)村级河道。由镇长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联系村领导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一级副河长、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镇农办牵头落实)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农办牵头落实)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农办牵头落实)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镇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工办牵头落实)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镇城建办牵头落实)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宣传办牵头落实)

    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镇“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镇纪委牵头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镇农办、工办、城建办、党政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联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