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为认真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切实保护全镇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要充分认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举措,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
二、细化措施,加强管控
(一)强化隐患摸底排查。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打牢防溺水工作基础。
(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做好塘、水库、河道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务必在各类水域周边设立安全警示牌、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各村居落实情况附表填好报镇安办)。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要联合成立安全巡视队伍,定期对镇域辖区内的水域进行巡视,及时制止青少年独自或结伴旅游、嬉水等行为,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要积极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全面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要通过家访、微信群、短信、签订保证书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及监护人配合学校开展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履行好监护责任,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严明纪律,压实责任
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要加强应急值守,熟悉信息报送工作。镇政府将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溺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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