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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项铺镇 主题分类:
名称: 枞阳县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5960
枞阳县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5 08:5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食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查重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整治时间

20216月1-9月30日。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食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统筹协调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食安办,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年初确定的重点整治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开展许可跟踪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校园、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工地食堂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冷荤菜、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六)加大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力度。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 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开展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主动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商务局)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全面摸排整治,重点强化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食品用塑料袋的成分鉴定、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日用陶瓷餐具的铝和钡等产品的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发挥产品风险监测预警作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八)严查重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线索,深挖细追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四、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而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尤为重要。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保证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无缺漏。同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经开区、县直相关单位将按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县食安办,每月底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食安办(邮箱:286339447@qq.com)。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分工协作,做到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好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公安、农业农村、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联查联动,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食品各环节的风险隐患全部检查出来,形成一张完整“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逐一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监管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落实“闭环”管理机制,杜绝低效、无效检查。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挖线索,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精准研判,及时处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深入追查案件线索,将案件查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夏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律从严重处;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销;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站、客户端等媒体,宣传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举办约谈会、培训班,发放提示函、告知信、明白纸等方式,提醒、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安全习惯,自觉拒绝、抵制“三无”等不健康的食物,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