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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59-X/202102-00016 组配分类: 儿童福利
发布机构: 枞阳县钱桥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下拨2020年11月份社会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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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0年11月份社会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10:4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枞民字〔2020)69号)“我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0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此次下拨的资金是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月人均1050元保障标准,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各地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合理保障、应保尽保、动态监管”的原则,对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和挪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