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涉企专项资金设立、政策兑现、绩效评价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支持了县区园区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扶持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策设置过多,全市20个职能部门制定门类繁杂的产业扶持政策达306条,形成了“部门出政策、财政找来源、企业争资金”的局面;二是资金使用分散,2020年市财政兑现涉企资金平均每个项目支持额度12.2万元,最少的0.1万元,政策效力明显不足,难以撬动各类要素流向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三是政策绩效不优,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设立缺乏事前绩效评审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未科学设立产业政策绩效目标,审核程序较多,企业获得感不强,财政扶持方式创新不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二)起草依据
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政策精准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各类产业扶持政策进行重新梳理优化调整。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项目>的通知》(铜改委发〔2021〕3号)、市政府2021年第1期《研究市级涉企资金整合优化工作》等文件精神,由市财政局牵头对现有涉企政策进行清理整合,探索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报政策“一站式、无障碍”直达兑现。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理念,发挥财政政策杠杆撬动作用,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1月7日,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双林召开专题会研究市级涉企资金整合优化工作,6月6日和7月4日听取了市级财政资金整合优化情况专题汇报会。7月9日,市政府副秘书长袁和明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推动市级涉企资金整合加快进度,尽快出台市级涉企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建立推进机制。建立了由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由袁和明副秘书长牵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1月26日,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制定《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政策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任务分工等。相关部门均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了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会商沟通。市财政发挥牵头作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征求涉企资金整合意见,利用建议提案办理的渠道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多次上门与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和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会商,明晰政策定位和整合路径,针对第一轮梳理的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达了初审意见,并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梳理。
四是深度梳理项目。各责任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政策,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共梳理退出89条,其中政策到期退出48条,重复交叉的政策13条,扶持金额10万元以下退出28条。牵头部门受理需要保留扶持金额10万以下的政策单独进行研究,由市财政局统一履行评审、审核报批,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涉企专项资金政策。
五是加强协调沟通。2月22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12个项目主管单位参加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政策优化工作推进会,布置编制政策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相关工作。5月27日,市财政局再次组织召开了2021年市级涉企资金清理整合推进会,并邀请市政协委员参加,并就涉企资金整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举措进行充分会商。
六是组织绩效评审。6月17日、18日,对保留的、调整的涉企政策,成立了由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工委及市民促局、市审计局、市人行等参加的评审专家组,集中开展了财政支出政策评审。6月22日,市财政局开展了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指导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科学设置专项资金绩效指标。6月24、25日,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主管部门编制的涉企政策绩效指标,从完整性、合理性和关联性等全面进行了审核,7月16日,组织开展保留10万元以下的政策评审。
四、工作目标
一是促进产业集聚。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2条产业链延链补链,提高政策门槛,投资100万以下项目原则上不安排扶持政策,衡量产业政策目标实现与产业发展相关税收、就业、企业竞争力和城市影响力等量化指标挂钩。
二是突出重点支持。与省级扶持政策联动,对省里已经出台的扶持政策,市级不再重复出台、叠加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除外);与县区扶持政策联动,对县区已经出台的政策,市级不再重复出台,确保扶持政策兑现到位。
三是探索免申即享。扶持政策条款总体压缩三分之一,免申报兑现政策达三分之二,对不实行免申报兑现政策,在兑现资金渠道不变的同时,积极探索下划县区承担,调动市、县区共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全面绩效管理。全面设定产业政策绩效目标,将涉企政策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和省、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实行双挂钩;采取与省级配套支持、县区拼盘支持、财政金融联动支持等多元化奖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
五、主要内容
(一)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政策。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政策中“对首次认定的战新企业、军民融合政策和购买平台服务”及“企业上云”支持政策整体并入。政策支持领域包括10个方面,具体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2条、鼓励工业企业上台阶4条、推进企业融资4条、支持企业创新6条、推进绿色制造2条、鼓励矿山退出2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2条、支持集成电路发展11条、支持数字经济发展9条、支持融资担保1条。
(二)创新创业资金政策。政策支持领域包括6个方面,具体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32条、人才扶持12条、质量强市8条、商标战略3条、知识产权3条、软课题研究1条。
(三)现代农业资金政策。政策支持领域包括2个方面,具体为推进农业产业发展9条、促进生态林业发展4条。
(四)现代服务业资金政策。政策支持领域包括14个方面,具体为“税融通”贷款贴息1条、养老服务业1条、快递业发展1条、支持旅游休闲业4条、扶持文化产业3条、新网工程1条、物业服务考核1条、建筑业创优1条、促进产业集聚和升规入库2条、粮食应急体系建设2条、促进流通业发展16条、促进外贸政策4条、人才公寓运营1条。
六、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挂钩机制。市级扶持政策资金兑现与企业星级评定、亩均效益评价挂钩,对获得星级评定或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属于A类的,按其应享受政策扶持资金的100%予以扶持;B类的,按其应享受政策扶持资金的80%予以扶持;C类的,按其应享受政策扶持资金的50%予以扶持;D类的,不享受政策扶持资金。对未实行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的,按亩均财政贡献(含社保费)分别在9万元、5万元以上,按其应享受政策扶持资金的100%、80%予以扶持。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准后的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拨付资金,县区财政部门在1个月内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对在1个月内未兑现的县区,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年终结算扣回,并承担应由市财政分担的扶持资金。
三是实行动态调整。对已被新政策替代、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和到期的政策的予以清理取消;依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按照“保留、完善、退出”方式动态调整;对新增的扶持政策,按照财政支出政策评审相关规定执行。
七、创新举措
一是资金信息直达。对免申报项目优先兑现,相关企业通过“政企通”平台只需报送一张信息表,并实时掌握项目审核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涉及县区配套资金的,由市财政先行垫付。二是实行跨部门整合。对“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产业政策纳入整合范围,打破部门界限,对设备补贴类、一套人马、多块牌子(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创新中心)奖补类、重复交叉类等政策实行跨部门整合。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对涉企政策资金绩效评价好的加大支持力度,绩效评价一般的提出完善意见,绩效评价差的不再继续扶持,将涉企政策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从2022年起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压实部门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市民促局对现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构建省市县优惠政策一体化、集约化发布体系,对我市政策主管部门开放、使用,模拟运行在线申报、在线审核、在线兑现,针对运行发现的问题不断优化,及时编制操作指南、开展培训和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印政策汇编、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企业走访及联企领导包保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企业加大对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享尽享”。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财政将免申报政策作为对今后出台政策事前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建立企业对政策兑现办理评价反馈制度,在实战中对政策进行优化,督促各主管部门加大免申报兑现谋划力度,力争三年内实现市级涉企资金免申报兑现实现全覆盖。
解读机关:(铜陵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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